用户协议与隐私政策
欢迎您使用中联易拍线上拍卖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本平台是由中联易拍(天津)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开发。为保证您的权益,便于更好地使用拍卖平台及相应的配套服务,请您务必在使用前认真阅读本协议,若您阅读并接受本协议,使用中联易拍线上拍卖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即视为您受本协议的约束,若您不同意本协议,请勿使用本网站任何产品和服务。
一、服务内容
本公司运用自己的系统通过线上拍卖平台为用户提供拍卖服务。用户使用本平台注意事项:
1、自行配备上网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手机、调制解调器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
2、自行负担个人上网所支付的与此服务有关的电话费用、网络费用。
3、为防止他人冒用您的身份使用本服务,会给您的手机发送短信进行验证,由此产生的短信费用由本公司支付,您不需支付任何费用。
4、为防止他人冒用您的身份使用本服务,未实际参与拍卖事项的用户请及时注销账号或修改密码。
二、服务的提供、修改及终止
1、您保证在您同意接受本协议时,您已经年满18周岁,您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在接受本公司各项服务的同时,您同意接受本单位提供的各类信息服务,并在此授权本单位可以向您电子邮件、手机等发送信息。
3、本公司有权在必要时修改服务条款,若您对本协议的修改有异议,您可以停止使用本公司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本公司没有义务传送任何未处理的信息或未完成的服务给您或任何无直接关联的第三方。
三、用户隐私制度
1、本公司将会采取合法、合理的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非经法定原因或用户事先许可,本公司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您的姓名、手机号码等非公开信息。以下情况除外:
1)相关的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司法机构要求本单位提供您的个人资料;国家司法机关符合法律规定并经法定程序的检查及其他操作。
2)任何第三方盗用、冒用或未经许可擅自披露、使用或对外公开您的个人隐私资料。
3)您在使用本服务、参加网站活动或访问网站网页时,自动接收并记录的浏览器端或手机客户端数据,包括但不限于IP地址、网站Cookie中的资料及您要求取用的网页记录。
2、在适合的情况下,并在您同意的前提下,我们会利用您的信息来联络您,为您发送信息。
3、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设备和密码及身份信息,对于因密码泄露、身份信息泄露、设备丢失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
四、用户行为规范
除非法律允许或本公司书面许可,您使用本软件过程中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删除本平台及其副本上关于著作权的信息。
2、对本平台进行反向工程、反向汇编、反向编译,或者以其他方式尝试发现本平台的源代码。
3、对本公司拥有知识产权的内容进行使用、出租、出借、复制、修改、链接、转载、汇编、发表、出版、建立镜像站点等。
4、对本平台或者本平台运行过程中释放到任何终端内存中的数据、平台运行过程中客户端与服务器端的交互数据,以及本平台运行所必需的系统数据,进行复制、修改、增加、删除、挂接运行或创作任何衍生作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插件、外挂或非本公司经授权的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本平台和相关系统。
5、通过修改或伪造本平台运行中的指令、数据,增加、删减、变动软件的功能或运行效果,或者将用于上述用途的软件、方法进行运营或向公众传播,无论这些行为是否为商业目的。
6、自行或者授权他人、第三方软件对本平台及其组件、模块、数据进行干扰。
7、其他未经本公司明示授权的行为。
五、适用法律和管辖权
1、本公司注册所在地法律、法规应规范本协议以及本协议各方之间引起的争议,除非存在法律指定适用其他管辖法律。
2、在合约一方寻求实现本协议下的权利,或寻求宣告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的任何民事诉讼或其他诉讼过程中,各合约方应承担其代理律师的费用和支出。
3、本协议的解释语言应为中文。
4、本公司可能通过多种语言将本协议或任何其他文件、信息和消息提供给合作方。本协议规定,合作方应当承认及确认本单位工作语言为中文。如果任何文件、信息和消息的非中文表述和中文表述之间出现矛盾和不一致的情况下,双方将以中文文件、信息和消息为标准。
六、免责条款
1、中联易拍线上拍卖平台旨在为委托方和竞买方提供最高效便捷的拍卖服务,以使各方利益达到最大限度的平衡。
2、任何由于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侵入或发作、因政府管制而造成的暂时性关闭等影响网络正常经营的不可抗力而造成的个人资料泄露、丢失、被盗用或被窜改等,平台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不承担任何责任。
3、使用者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进行正常的商业活动,禁止利用本公司软件进行不正当的商业经济行为和违法犯罪活动,使用者违法违规行为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自身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声明,您的使用行为将被视为对本声明全部内容的认可。诚挚建议使用者在充分了解知悉中联易拍线上拍卖平台功能的基础上,合理合法使用本平台,发挥平台最大优势,合作共赢。
特此声明,顺祝商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