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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玻璃企业处置原材料一批


受委托人委托,我公司在中联易拍平台公开开展竞价活动(不接受现场竞拍),拍卖网址www.zlyipai.com,具体安排如下:

一、拍卖基本信息

本次分多个标的独立竞价、独立成交,各标的均无保留价,价高者得。

基本信息详见下表:

标的名称

 备注

起拍价

加价幅度

拍卖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

预估数量

(单位:吨)

1:成品砂、高铁砂一批

成品料

¥109元/吨

¥5元/吨

¥10万

¥10万

8000

2:白云石一批

块料

¥95元/吨

¥2元/吨

¥2万

¥2万

1200

3:石灰石一批

块料

¥33元/吨

¥2元/吨

¥0.8万

¥2万

1200

4:元明粉一批

成品吨包

¥105元/吨

¥2元/吨

¥0.5万

¥2万

140

5:长石粉一批

成品吨包

¥300元/吨

¥2元/吨

¥1.5万

¥2万

300

6:碎玻璃一批

二级料

¥350元/吨

¥2元/吨

¥3万

¥2万

1000

  

1.拍卖时间:2026年9月1914时起依次开始

2.预展时间:2026年9月17日9时-2026年9月19日12时

3.预展地点: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  

竞买人可选择单一或多个标的参与竞拍,各标的独立报价、独立成交,互不影响。


二、标的物交易说明

买受人承诺:(1)厂区内保留部分须维持现有原样予以妥善保存。若保留部分出现损坏,买受人应承担恢复原状之责任;若原状难以恢复,则需按照损坏物品的市场价格予以赔偿。同时,买受人还应对因设备损坏致使委托人遭受的其他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区域内设备损坏所引发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2)在标的资产移交过程中,将以买受人现场踏勘实物资产现状作为唯一交付标准。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各标的采用网络增价竞价方式进行,均无保留价

四、拍卖保证金相关细则

1.本次拍卖按标的分别收取拍卖保证金,各标的保证金金额详见本公告第一条表格,6个标全部参拍保证金总价为17.8万元。竞买人针对意向标的,在对应标的拍卖开始前缴纳全额拍卖保证金后方可进场出价。拍卖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拍卖保证金收取账户:

账户名称:中联易拍(天津)拍卖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441310100100536601;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开户行行号:309110018218  

注:务必备注好对应标的名称,分标的独立缴纳、独立核算。

2.竞买人知晓并同意:

1)确认成交后(以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为准),拍卖人所收佣金即从买受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收取。

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完毕并按照委托人要求支付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后,经委托人确认退回剩余拍卖保证金(不计息)。     

拍卖保证金不冲抵货款。如因标的物交割产生争议,则在争议期间,拍卖保证金剩余部分由拍卖人暂时保存至争议完全解决后拍卖人将依据争议处理结果(如法院裁判文书、和解协议等),决定剩余保证金的退还问题;如买受人中标后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无故不签订交割协议、不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此拍卖保证金剩余部分将被全额扣除;

2)未中标的竞买人,且不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不存在损害拍卖人声誉的行为,拍卖人承诺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还至支付账户。

五、现场预展须知

1.本次拍卖各标的由拍卖人统一安排预展,有意竞拍者请在规定的预展时间段内,电话联系拍卖人咨询及预约看样。

2.现场预展须知

1)竞买人参与现场预展、踏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备安全帽、手电筒等必要工具,按要求规范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劳保鞋等防护用品,未按要求佩戴者禁止入场,后果自负。

2)严禁穿拖鞋、高跟鞋、露趾鞋等不适宜现场作业的鞋类进入厂区。

3)踏勘须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擅自扩大范围、变更路线、进入非指定区域;不服从管理者,委托人有权禁止其入场或劝离。

4)未成年人、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癫痫病等不适宜进入厂区的人员,严禁参与踏勘。

5)踏勘期间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擅自操作设备、攀爬跨越建筑物 / 设备、破坏厂区设施、违规拍照录像及传播相关资料。

6)如预展厂区有专属安全生产、进厂准入、防护及管理规定的,竞买人须一并严格遵守。

7)若本须知内容与厂方现场要求不一致,以厂方现场正式要求为准。 

六、税费说明

拍卖成交后,委托人将于1-3个月内完成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的开具并交付买受人。

七、资质要求:无。

八、货款支付及资产交割

1.买受人中标后,须在确认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及预估总价款通过银行现汇方式足额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最终结算总价款以成交单价乘以双方确认实际过磅净重为准,与预估价款的差额实行多退少补。            

2.买受人未按时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时支付货款的,应按照日万分之五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7日的,视为买受人发生根本性违约,全额拍卖保证金不予退回,委托人不退回已收取的所有款项,且委托人有权直接解除本交易并将标的物另行出售,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施工相关规定、工期及验收标准

1)运输车辆:买受人的货运进厂车辆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车辆排放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

2)买受人在施工期间,应遵守委托方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若在施工期间造成买受人、委托人、第三方人或物发生安全事故或面临环保罚款等情况,买受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买受人原因致使委托人遭受罚款、承担民事责任,或导致委托人遭受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买受人应予以全额赔偿。

3)买受人同意严格执行委托方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进出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标准》《安全管理办法》等现有制度以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法律法规。

4)买受人需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合法处理,处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渣、废油、废液、危废(如有)等,处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事故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运输、行政报批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管理制度进行拉运,特殊标的物必须有相关操作资质,必须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并约束其行为符合委托人相关制度。

6)买受人保证合法用工,按期支付用工薪酬,如发生劳动争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7)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并需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8)提货要求:买受人自提,委托人负责办理进出厂手续。

9)拍卖标的成交后的装卸、搬运、运输、现场安全施工、清运等全部后续工作,均由买受人全权负责、自行承担,全过程产生的所有费用、安全风险、人员及财产损失、事故责任等与委托人无任何关联,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工期

拍卖成交后且买受人付清全部成交价款后【10】个工作日内,委托人应在约定保管地点向买受人完成标的实物交付;买受人需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清运工作。

买卖双方签署《标的交付确认书》视为交付完成。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工期延误,双方共同协商顺延工期事宜。若买受人未按时完工,需支付违约金。

3.各标的成交后,买受人要履行委托人制定的处置期限、安全、环保及其他权利义务。

十、特别提醒

1.委托人已如实告知拍卖标的存在债务关联、可能存在司法查封的潜在风险,买受人自愿知情参与竞拍。拍卖成交后,如因标的遭遇司法查封、有权机关处置等签约时已告知的客观障碍,导致委托人客观上无法完成标的交付、过户义务的,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协商解除合同,委托人向买受人退还已收取的货款本金。除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情形外,由委托人、买受人双方互不承担对方其他损失、费用及可得利益赔偿责任。

2.若拍卖公告、标的介绍内容与各标的《标的范围确认书》不一致的,应以《标的范围确认书》所明确的内容作为最终执行依据。

3.拍卖完成后,如以上内容与买卖双方签订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不一致的,以买卖双方签订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