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某水泥公司小松465矿用卡车一批
发布时间:2024-01-04
拍卖地点:中联易拍
拍卖时间:2024-01-11 14:00
预展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预展时间:2023年 1 月 9 日至2023年 1 月 10 日
受委托人委托,天津中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定于2023年1月11日14时00分在“中联易拍”在线拍卖平台对“成都某水泥公司小松465矿用卡车一批”进行公开竞价处置(不接受现场竞拍)。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1月10日在标的所在地进行预展,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12时。有意竞买者请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携带有效证件办理竞买手续,银行转账以实际到账为准。
序号 | 项目名称 | 起拍价 | 梯度 | 投标保证金 | 是否含税 |
1 | 成都某水泥公司小松465矿用卡车一批 | ¥800,000元 | ¥10,000元 | ¥200,000元 | 含税 |
捌拾万元整 | 壹万元整 | 贰拾万元整 | 普票3% |
现公告详情如下:
1、外售范围
(1)小松465矿用卡车一批
序号 | 设备编号 | 型号 | 出产日期 | 发动机型号 | 额定功率 | ||
1 | 2 | HD465 | 2006.06 | DZ7002 | SAA6D170E-3 | 314483 | 551KW/735HP/2,451RPM |
2 | 3 | HD465 | 2006.06 | DZ7003 | SAA6D170E-3 | 314475 | 551KW/735HP/2,452RPM |
3 | 4 | HD465 | 2006.06 | DZ7004 | SAA6D170E-3 | 314490 | 551KW/735HP/2,453RPM |
4 | 5 | HD465 | 2006.06 | DZ7005 | SAA6D170E-3 | 314359 | 551KW/735HP/2,454RPM |
5 | 7 | HD465 | 2008.11 | DZ7013 | SAA6D170E-3 | 316807 | 551KW/735HP/2,456RPM |
6 | 8 | HD465 | 2008.11 | DZ7014 | SAA6D170E-3 | 318017 | 551KW/735HP/2,457RPM |
以上归类仅供参考,未包含全部物资名称,以实际现场看货为准。
买受人承诺,以转让标的所在区域边界为限,不得越界拉运;厂区保留部分维持原样保存,如有损坏,买受人应恢复原样或者照价赔偿,并承担因设备损坏所造成的卖方其他经济损失。
2、标的物具体交易内容
(1)标的物范围内主要工程车辆的出售;
注:标的资产移交时以买受人现场踏勘实物资产现状为交付标准,本公告中关于资产状况的相关说明资料仅为参考,买受人应自行判断标的资产的现状是否符合其相关资料或描述。买受人已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了全面充分的了解,认可本公告项下标的资产状况,实物具体状况以现状为准,标的物范围以现场踏勘时确定的界面为准;买受人认可卖方不保证相关文本描述的资产与现场实物完全一致。
3、处置方式
整体打包。
4、投标保证金
本标的设置投标保证金为¥200,000,00元整(大写:贰拾万元整),买受人在2023年 1 月 11 日 12:00 以前缴纳全额投标保证金后方可进场出价。买受人知晓并同意:买受人中标后(自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时起算),拍卖人佣金即从投标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收取,投标保证金剩余部分于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并支付全额拍卖成交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后,经委托人确认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如买受人中标后违约,此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即转为买受人违约金;未中标客户,拍卖人承诺3个工作日内不计息退还。
拍卖保证金收取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中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91120116341066227B;
账户号码:441310100100753953;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武清支行;
开户行行号:309110018218;
5、施工要求
(1)标的买受人需在合同签署完毕后 15 个日历日内全部清理运送完毕,每逾期一天处罚买受人 5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卖方管理制度进行清运,特殊标的必须有相关操作资质,必须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并约束其行为符合卖方相关制度。
6、看货时间及竞拍时间
看货时间为:2023 年 1 月 9 日-2023年 1 月 10 日;
竞拍时间为:2023 年 1 月 11 日 14 时 00 分;
7、看货要求及竞拍要求
(1)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2)佩戴安全帽。(重要提示!)
8、施工资质要求
(1)再生资源回收资质。
9、付款要求(重要提示:此付款方式不可议!)
拍卖人出具《中标通知书》的 2 个工作日内,买受人应联系卖方签署完毕《资产交易合同》,付款安排为:
(1)买受人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 2 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额合同价款至卖方指定账户。
10、资产的保管与交割
(1)买受人付清所有款项后 2 个工作日内,卖方与买受人在标的物现场按现状进行资产交割。卖方将本公告所涉及的转让标的资产移交给买受人的同时,双方确认并签署《资产交割确认书》。
(2)交割完成后,转让标的的权属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交割日起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以及其他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11、买受人用工要求
买受人保证合法用工,按期支付用工薪酬,如发生劳动争议,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12、损失承担
因买受人原因导致卖方遭受罚款、承担民事责任或致使卖方遭受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买受人应予全额赔偿。
13、差价补偿
如因买受人违约,则拍卖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卖方有权对标的物重新进行挂牌拍卖,如再次挂牌成交价低于本次总转让价款,差额部分的损失由买受人另行向卖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