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价格:¥68,000
当前价格:¥10,800
当前价格:¥8,300
受委托人委托,我公司在中联易拍平台开展公开竞价活动(不接受现场竞拍),拍卖网址www.zlyipai.com,具体安排如下:
一、拍卖基本信息

二、标的详情

注: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1.标的物交易说明
(1)买受人承诺:清运活动将严格限定于转让标的物所在区域边界范围之内,绝无越界拆除清运之情形。厂区内保留部分须维持现有原样予以妥善保存。若保留部分出现损坏,买受人应承担恢复原状之责任;若原状难以恢复,则需按照损坏物品的市场价格予以赔偿。同时,买受人还应对因设备损坏致使委托人遭受的其他一切经济损失予以赔偿,包括但不限于保留区域内设备损坏所引发的直接及间接经济损失。
(2)在标的资产移交过程中,将以买受人现场踏勘实物资产现状作为唯一交付标准。
三、拍卖方式
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竞价方式进行,设保留价。
四、竞买保证金相关细则
1.竞买人在拍卖开始前缴纳全额竞买保证金后方可进场出价。竞买保证金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竞买保证金收取账户:
账户名称:天津中联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账户号码:441310100100753953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天津武清支行
户行行号:309110018218
2.竞买人知晓并同意:
(1)确认成交后(以收到《拍卖成交确认书》为准),拍卖人所收佣金即从买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中直接扣除收取。
买受人与委托人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完毕并按照委托人要求支付货款及履约保证金后,退回剩余竞买保证金(不计息)。
竞买保证金不冲抵货款。如因标的物交割产生争议,则在争议期间,竞买保证金剩余部分由拍卖人暂时保存至争议完全解决,后拍卖人将依据争议处理结果(如法院裁判文书、和解协议等)决定剩余保证金的退还问题;如买受人中标后违约,包括但不限于无故不签订交割协议、不支付货款等违约行为,此拍卖保证金剩余部分将被全额扣除;
(2)未中标的竞买人,且不存在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不存在损害拍卖人声誉的行为,拍卖人承诺三个工作日内将剩余竞买保证金退还至支付账户。
五、现场预展须知
1.本次拍卖标的由拍卖人统一安排预展,有意竞拍者请在规定的预展时间段内,电话联系拍卖人咨询及预约看样。
2.现场预展须知
(1)竞买人参与现场预展、踏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自备安全帽、手电筒等必要工具,按要求规范佩戴安全帽、反光背心、劳保鞋等防护用品,未按要求佩戴者后果自负。
(2)严禁穿拖鞋、高跟鞋、露趾鞋等不适宜现场作业的鞋类进入厂区。
(3)踏勘须严格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擅自扩大范围、变更路线、进入非指定区域;不服从管理者,委托人有权禁止其入场或劝离。
(4)未成年人、孕妇及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癫痫病等不适宜进入厂区的人员,严禁参与踏勘。
(5)踏勘期间严禁吸烟、动用明火、擅自操作设备、攀爬跨越建筑物/设备、破坏厂区设施、违规拍照录像及传播相关资料。
(6)如预展厂区有专属安全生产、进厂准入、防护及管理规定的,竞买人须一并严格遵守。
(7)现场严禁任何形式的登高行为,以防引发摔倒或坠落意外事故。
(8)若本须知内容与厂方现场要求不一致,以厂方现场正式要求为准。
六、税费说明
本标的不含税。
七、资质要求
买受人可以委托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实施合同项下的工程施工,但所委托施工单位必须满足国家及当地政府规定的企业施工资质条件。涉及特种设备拆除的,必须符合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对资质条件的要求。
资质要求:无。
八、货款支付及资产交割
1.买受人中标后,须在确认成交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将全额履约保证金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按预估总吨位标1:180吨;标2:100吨;标3:11吨核算预估成交总价,买受人成交后应按预估总价款全额支付货款至委托人指定账户,最终结算总价款以成交单价乘以双方确认实际过磅净重为准,与预估价款的差额实行多退少补。
2.如买受人未按时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时支付货款,则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利率LPR的1.5倍向委托人支付违约金,如逾期时间超过三个工作日的,则视为买受人已发生根本性违约,委托人不退回已收取的所有款项,且委托人有权直接解除本交易并将标的物另行出售,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3.资产的保管与交割:交割完成后,转让标的的权属归买受人所有,买受人应自行承担转让标的妥善保管的责任和义务。交割日起发生的转让标的物失窃、损毁等损失以及其他一切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施工相关规定、工期及验收标准
1.施工相关规定
(1)施工期间,应遵守委托方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等管理制度,若在施工期间造成买受人、委托人、第三方人或物发生安全事故或面临环保罚款等情况,买受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因买受人原因致使委托人遭受罚款、承担民事责任,或导致委托人遭受其他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的,买受人应予以全额赔偿。
(2)买受人实施工作须按照经委托方确认的区域与范围进行施工。
(3)买受人同意严格执行委托方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进出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管理标准》《安全管理办法》等现有制度以及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法律法规。
(4)施工处理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事故等均由买受人负责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车辆运输、人工、行政报批等费用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5)运输车辆:买受人的货运进厂车辆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车辆排放标准及其他相关要求。
(6)买受人必须严格按照委托人管理制度进行拆装拉运,特殊标的物必须有相关操作资质,必须保证操作人员安全并约束其行为符合委托人相关制度。
(7)买受人保证合法用工,按期支付用工薪酬,并为所有施工人员购买商业保险,如发生劳动争议纠纷,由买受人自行负责。
(8)施工期间所产生的水、电等费用,由买受人另行承担,并需支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
(9)提货要求:买受人自提,委托人配合办理进出厂手续。
2.工期
买受人需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全部设备及物资清运工作(由买受人自行清运设备及物资),且工程需经委托人验收合格。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政策调整等)导致工期延误,买受人应在事件发生后通知委托人,双方共同协商顺延工期事宜。若买受人未按时完工,需支付违约金。
3.履约保证金退还
施工完毕后,买受人须给委托人提供书面验收申请,自委托人收到书面申请后三个工作日内启动验收工作,委托人将于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履约保证金无息退回至原打款账户;若买受人未能按照上述标准施工作业,在委托人提出整改要求后,仍拒不整改的,委托人有权自行按照上述标准进行整改作业,整改所发生的费用从买受人施工保证金中扣除,直至达到验收标准后,将剩余施工保证金无息退回至原打款账户。若剩余施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整改费用,委托人有权继续向买受人追偿。当施工保证金余额低于总额的80%时,买受人须向委托人补足至施工保证金初始金额后方可继续施工,因补足保证金所造成的停工延误及其他相关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4.标的成交后,买受人要履行委托人制定的处置期限、安全、环保及其他权利义务。
5.买受人与委托人签订合同,提货现场买受人需遵守委托人安全管理制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如果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和其他事故,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6.如以上内容与买卖双方最终签订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不一致的,以买卖双方签订的《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为准。